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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光周报】201636期,失主:拾金不昧,好样的!回应:这是应该尽的义务!

2016/11/08


【景光周报】201636期,一周景光物流最新物流咨讯!

    2016年10月30日,景光物流收到一位客户的来信表扬:“对景光物流东莞石龙营业部操作员张华先生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表示由衷的感谢,同时,感谢景光物流培养出这么高素质的员工。”



      针对客户的表扬,本报记者了解了整个过程:2016年10月30日下午,景光物流东莞石龙营业部操作员张华先生与往日一样在档口上班,突然发现营业部柜台上有一个深红色钱包,并发现钱包内有6800元现金、身份证和银行卡等。考虑到失主的焦急,张华先生立即把此情况反馈给营业部经理饶少乔先生,并一起根据身份证信息认真核实。最终将钱包“完璧归赵”还给失主。

     张华先生告诉记者:“失主为公司的一位客户---郑先生,在营业部办理提货业务时,由于匆忙而将钱包遗落在部门,幸运的是在饶少乔经理的协助下,将钱包物归原主”。随后,郑先生为感谢张华先生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写了一份信来到公司作为表杨。




以下为信中内容:

表 扬 信

尊敬的景光物流公司领导:

      2016-10-30,我去石龙景光物流办理提货业务,办完业务就直接走了,把钱包丢在贵公司柜台。幸好被贵公司操作员张华发现并妥善保管,等我回到家发现钱包丢了,然后打电话到贵公司确认是被张华发现保管,后来经过认真的信息核对,贵公司把钱包归还给我,钱包里还有现金6800元,身份证一张,银行卡2张。

      非常感谢贵公司培养这么优秀的员工,感谢景光物流公司的领导,感谢你们身为表率,发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                                                         

郑 毅

2016-10-30


     面对郑先生的书信表扬,45岁的操作员张华先生如此说道:“客户选择我们公司发货,是对我们公司的信赖,部分客户因为赶时间而遗落东西在部门是常遇到的事情,当发现时,马上通知客户并‘完璧归赵’是我们应该尽的义务,也是我们遵守的准则”。



     事后,公司对的操作员张华先生拾金不昧的高尚品德给予了表扬,同时进行了奖励。并号召公司全体员工向张华先生学习,发扬急他人所急,助人为乐的雷锋精神,热情主动地为广大客户朋友们提供优质的物流服务。

   小时候,有一首童谣:“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很多人耳祥能熟,每当我们打小起就哼唱这首童谣时,就知道捡了东西要归还的道理。千百年来,人们把拾金不昧这种诚信、助人为乐的行为作为一项传统美德,就是这样在潜移默化中不断传承。


      古人云“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则衰”。在这个竞争激烈的社会中,诚信是一个人高尚道德的体现,是一个企业基业长青的价值观,更是国家繁荣昌盛的根基。这种“雷锋精神”需要我们继承并发扬光大。在这里,笔者不禁要为景光物流企业始终坚持“诚•信、致远”的核心价值观点一点赞,同时也要为默默付出的“张叔叔”这种拾金不昧、助人为乐的行为竖起大拇指---好样的!

       好啦,亲爱的各位客户朋友,本期周报就到这里,小编祝您周末愉快,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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